1月21日,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1年第3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檢出7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涉及2批次食品添加劑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分別為鹽城市大豐區唐延龍小吃店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鹽城市亭湖區瑞之豐小吃店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在油條加工過程中,添加硫酸鋁鉀(明礬),可以增加油條的口感。硫酸鋁鉀的添加會造成油條中鋁殘留。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要求油條中鋁的殘留量不得超過100mg/kg。
針對這些不良非法添加現象,相應的監管部門需要做好檢控質檢工作,冠宇儀器明礬檢測儀能夠快速檢測面制品、豆類制品、小麥粉、蝦味片、焙烤食品、水產品及其制品、膨化食品中明礬含量;根據GB 2762-2011《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標準規定面制品、豆類制品、小麥粉、蝦味片、焙烤食品、水產品及其制品、膨化食品等中鋁含量≦100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