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組織抽檢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等5類食品576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相關標準、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560批次、不合格樣品16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食品添加劑、農獸藥殘留、微生物指標、其他指標。
有2批次蜂產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蚌埠合家福百大超市有限責任公司華海廣場店銷售的、標稱安徽省甘泉養蜂專業合作社生產的紫云英蜜,安慶市世紀華聯超市有限公司中宜大賣場銷售的、標稱安徽皖峰蜂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深山洋槐蜂蜜,諾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諾氟沙星是一種廣譜類殺菌劑。《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中規定,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和諾氟沙星4種獸藥(在蜂蜜中不得檢出)。蜂蜜中檢出諾氟沙星,可能是諾氟沙星作為蜂藥被用于蜜蜂養殖。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蕪湖、蚌埠、安慶、合肥、宿州、阜陽、黃山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蕪湖、蚌埠、安慶、合肥、淮北、宿州、黃山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